第二百四十四章 大旱三年,雨从何来(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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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拗口的几句……说啥呢?

也难为石头能够记住了。

余琛听了,一阵迷糊。

倒是正巧从阴曹地府出来的文圣老头儿注意了这句话,眉头紧皱,问石头“那被砍了脑袋的人,是否模样年轻,身材清瘦,额头上有三颗黑痣?”

石头一回想,猛一点头,“您猜得真准!”

听罢,文圣老头儿才长长叹息一声。

余琛这好奇啊,就问他。

文圣老头儿也不卖关子,就把一年前的事儿给说了。

说是那幽河县一年前出了个顺天大师,自称得了天命,刺杀皇帝。

最后不仅皇帝没杀着,还把他们所有人都搭进去了,十来个当场死亡,剩下的全部被凌迟处死,由京城最老资格的刽子手们行刑,每个逆贼都割了整整三千六百刀,方才咽了气儿。

而这般堪比谋反一般的重罪,自然是没那么简单就完了的。

不仅那些个逆贼被株连九族,就连方式幽河县的县令郑书囷和一众官吏也被革职,抓进了大牢里边儿。说是要等那叛乱之日的一年之期到了,杀头祭天。

文圣老头儿算了算日子,好像今儿的一年前,就是当初那骇人听闻的刺杀事件发生的时候。

“那郑书囷并非凡人,修行文之一道,曾在稷下书院读书,鹤立鸡群,老夫对他印象颇好——是个精忠报国的好苗子,为人也正直不阿,却没想到遭此横祸,可惜,实在可惜啊!”

虽说吧,是个人都晓得,那什么顺天大师刺杀皇帝的事儿跟那幽州县令郑书囷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但奈何那顺天大师就是幽河县的人,又发迹于幽河县。

作为幽河县令的郑书囷治民不严,自然是难逃其咎。

倘若是一般的事儿,那整个革职罢黜,也就罢了。

可偏偏顺天大师犯的事儿是这个封建王朝中最无法容忍的滔天大罪!

——行刺皇帝啊!

这种连祖宗十八代都能挖出来反复鞭尸的大罪,幽河县令郑书囷完全是遭了无妄之灾。

而后,从文圣老头儿的话里边儿,余琛还晓得了一件事儿。

就是那幽河县嘛。

因为出了行刺皇帝的叛贼,幽河县的地城隍接到命令,三年为期,一滴雨都不许下。

以作惩戒。

而所谓地城隍,余琛也是知晓的。

京城占天司,规模宏大得很。

除了那些不计其数的人道炼炁士以外,还有一些山野精怪被册封。

——这些精怪大多数山神水伯,或是土地庙里被漫长香火供奉诞生的“神灵”。

虽说从真正意义上来讲,它们也属于天地自然之物开灵,属于妖怪。

但这些精怪大多没有太多害人之心,反而承载一方水土的气运与大势。

朝廷自然不可能一把刀全部给砍杀了,便有了“册封”这么个说法。

让那些山野精怪在朝廷管理之下存活,号称“地城隍”。

其中大伙儿最为知名的,除了那各地的土地神以外,大抵就要属那传闻中的“风伯”、“雨师”、“雷公”、“电母”了。

而其中的“雨师”并非单指某一个存在,而是一个地域掌管晴雨之事的精怪的统称。

所以朝廷下令,幽河雨师不敢不从。

幽河县一年以来,滴雨未下。

听到这儿,余琛打出一个问号来,眉头紧皱。

“有毛病吧?”

你说这天子为尊的封建年代,刺杀皇帝这种人株连九族,尚能理解。

但让一个县几十上百万人跟着受罪,是不是太过了?

——三年无雨。

这放在余琛上辈子那个发达的文明,都是致命的打击。

更别说幽河县那些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百姓了。

这三年一过,幽河县还能剩下三成的人,都算好的了。

诚然,余琛能理解朝廷的想法,就是做到极致的杀鸡儆猴,让以后但凡有叛乱心思的人,都得想想后果是否是他们能够承受得起的。

但他没法儿认同。

幽河县的人有啥罪?

说白了不就是出生在幽河县罢了。

这玩意儿是谁能掌控的么?

一番话罢,文圣老头儿连连摇头,既是唏嘘幽河县令郑书囷的死,也是叹息幽河百姓的疾苦,叹着气儿,回了阴曹地府去了。

留下余琛和石头。

前者想了会儿,好似做下了什么决定一般,突然开口“石头,这两天陪我去下场雨。”

石头想都没想,咧嘴一笑,一点头“好嘞!石头跟您去!”

正巧这会儿,那先前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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